传播真相 云南高惠仙遭九年冤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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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一三年三月,云南安宁市法轮功学员高惠仙结束六年冤狱,走出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此时的她:头发发黄,身体消瘦,视力下降,牙齿疼痛、松动、脱落,这都是由于常年遭受关禁闭、强迫做奴工的迫害。

高惠仙曾两次被中共非法判刑,第一次被诬判三年,第二次被非法判刑六年,她在中共的看守所、监狱度过了九年黑暗时光。以下是高惠仙女士叙述自己因修炼法轮功而遭到中共迫害及九年黑狱的经历。

修炼大法真美好

我叫高惠仙,今年五十岁,云南省玉溪市人,原是云南安宁昆钢桥钢厂350车间吊车工,家住安宁市桥钢路桥钢小区。

一九九八年八月,一位法轮功学员邀请我去她家里看李洪志师父在广州讲法的录像带,我就跟她去了。才看到师父的法像,我就有浑身一震的感觉,与师父似曾相识。看讲法带的时候,我就感觉到师父在我小腹部位下了一个法轮,看完一讲师父讲法,我回家的路上就感觉到小腹部位的法轮在转。就这样,我在她家每天看一讲师父讲法,连续九天看完九讲师父的讲法。此前我练过许多种气功,也对人生的真谛一直在追寻,小的时候我仰望星空,感慨生命究竟从何而来,人生的意义为何?根本不相信达尔文的进化论,想不通人怎么会和猴子、石头联系起来。我的母亲是居士,小时候还常带我到寺庙里去吃斋,我看到寺庙墙壁上画的仙女,十分神往。从小也不太喜欢和其他人在一起谈是论非,喜欢一个人找书看。

我从小身体就不好,经常感冒发烧,身体虚弱,抵抗力不好,拉肚子,贫血,浑身没力气,头昏。因为身体的缘故,也练过许多气功,但是都没有效果,身体依旧不好。直到我看了师父《广州讲法》的录像带后,我下定决心要开始修炼法轮功,就请回了一本《法轮功(修订本)》,师父教我们按照真善忍的原则从常人中的一个好人做起,直到最后达到圆满境界的人,返本归真。同时我也明白了要想真正获得健康,就要重德,提高心性,按照李洪志师父的要求做,才能实现。

通过修炼法轮功,短短的时间,我以前身体的不适都消失了,感觉一身轻。改变最大的是我的性格,修炼前,我心胸小,凡事爱斤斤计较,不能吃亏。以前在单位工作,自己干活看着别人不干,心里就不高兴,爱发牢骚。修炼大法以后,该我自己干的我就干好,也不再发牢骚了。读了师父的《转法轮》,我明白了不失不得的道理,以前看见地上有钱就捡了揣兜里,觉得反正不是偷来的,拿着就拿着了。修炼后,在银行营业员多给钱了,也主动退回去,知道不是自己的就不要。这些在修炼以前是做不到的。在家里,我的父母、丈夫和女儿都看到了我的变化,身体好了,主动做起家务,遇到家庭矛盾,家人向我发火,我都能忍,从内心找自己的不是。

中共开始迫害了

1999年7.20中共邪党发动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后,昆钢桥钢厂350车间的书记袁金明、桥钢厂的马章书记,桥钢保卫科的科长罗乔良(现在昆钢罗白分局)曾多次来家里或者将我叫到单位办公室或保卫科,逼迫我放弃修炼法轮功。我就对他们说法轮功是教人做好人的,修身养性,让人返本归真。前后大约有七、八次,之后书记袁金明走后,350厂的厂长谢安友也来找过我。

桥钢厂的马章书记和保卫科罗乔良还叫我们原先桥钢厂三十多位法轮功学员交出大法书籍,放弃修炼,把我们所有人叫到单位工会俱乐部开会,让我们交书。

到天安门打真相横幅

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我和张家坝的郭宏云、王家滩的张旭、龙山矿的施云、马长生、周旭钢,安宁的交警王云、吴成志,安宁的申群共九位法轮功学员,相约一起到北京天安门广场拉横幅、呼吁还法轮大法清白。我们从昆明出发,几经辗转,终于到了北京天安门广场,到那里是当天早上的九点多,我们九个法轮功学员配合,在邪党旗杆下,王云、吴成志两人当时身着警服,一边站一个将写有“真善忍”三个大字的横幅展开,我们其余七个法轮功学员就在横幅后双手合十。顿时,天安门广场周围的警察就向我们飞奔过来,发了疯般的抢走真善忍的横幅,还对王云、吴成志大打出手,把他俩的帽子、警服上的徽章抢了,将王云、吴成志单独抓捕,将我们其他法轮功学员扭到警车里,之后把我们七人一起劫持到附近的一个执勤点,我们到那里已经有其它省份的法轮功学员也被关在那里。我们在那里被关了一天,警察搜出我们的身份证,就联系我们每个人的单位,我们单位的保卫科罗乔良以及龙山矿保卫科、昆钢保卫科、王家滩保卫科,除了申群被昆明警察单独带回之外,我们其余六人都被带到云南驻京办,住了一晚上,第二天将我们带到飞机场,早上回到昆明,劫持到昆钢罗白分局,将我们关在办公室。

那天,昆钢六十多岁退休的李建英向世人讲法轮功真相,也被非法抓到罗白分局,我就跟她关在一间,其他五个男法轮功学员就关在旁边一间。我们才被关进去就对我们非法审讯,叫我们放弃修炼,诬蔑我们去北京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叫我们不要到处乱窜,叫我好好在家呆着。审讯完以后将张旭、施云、马长生、周旭钢、郭宏云和我都劫持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被非法关押了二十多天。

四月底,我们六人从看守所出狱,昆钢罗白分局将我们拉到公安局,让我们按手印、做笔录,又用家人来威胁,让我们不要出去。我们在北京被非法抓捕后,我们身上带的钱就被罗白分局的警察搜走,用我们自己的钱给我们买了飞机票,最后出看守所后将剩下的钱还给了我们,我带去两千多元钱,最后还了我三百多元。

我在昆明市第二看守所的二十多天,每天被强迫干奴工,捡辣椒、捡蓖麻、嗑南瓜籽。我从看守所回家,到单位继续上班。当时杨光武到我单位350厂当了一年多厂长,他还曾威胁我说再炼的话就开除我公职。书记袁金明以想了解法轮功为由,将我的《转法轮》等大法书籍拿去后就没有还我。

再遭绑架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初,我给我单位、车间的同事包括厂长郭峰送去了4.25真相、天安门自焚伪案真相、法轮功真相等资料。

十一月五日晚,安宁公安局国保大队、安宁太平派出所、桥钢保卫科警察欧国强闯到我家,说有人举报我发法轮功真相碟片、传单,然后就开始在我家里乱翻一气,将我的法轮大法书籍、电脑、光碟、炼功磁带等物品抢走了,还将我带到太平派出所。到派出所后让我在搜查物品清单签字后清单没有给我,还问我家里的资料及我发的资料光碟是哪里来的,之后让我按手印、签字。当晚把我劫持到安宁国保大队的黑房子里关着,将我铐在黑房子里的水管上一整夜,那根水管的位置不高不低的,我一整夜蹲也不是,站也不是,就这样熬了一个晚上。

当时安宁张家坝的法轮功学员艾忠华被关在我旁边的一间房子里,我听到他还遭到警察的毒打。第二天中午十一点多将我的手铐解开让我去上卫生间,之后国保大队警察对我非法审讯,问我在哪里发过真相资料,哪里来的真相资料,审讯完后对我拍照,把我关在那间房子里一直关到傍晚,傍晚后将我劫持到安宁市看守所。

我在安宁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八个月,每天捡白云豆,每天每个人要捡两袋半,从早上七点要干到晚上十点半,每天晚上还要起床值两个小时的班,因为我白天捡不完豆,值班的这两小时我还要捡豆。我才到安宁看守所的时候在监舍炼功,被一个女警察杨群踢了一脚,还拿来两副手铐,将我的左手和一个犯人的右手铐在一起,右手和另一个犯人的左手铐在一起,二十四小时这样铐在一起,做什么我们三个人都要在一起,包括吃饭、上厕所、睡觉、走路,形影不离,用这样的方式折磨我,还株连整个监舍的人,每个星期换两个人和我铐在一起。这样铐了将近两个月,才放开,逼迫我写不再炼功的保证。在此期间安宁罗白分局的警察还带我到我发真相资料的地方所谓取证。

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四年三月,昆明市中院到安宁市看守所对我非法开庭,没有通知家属,昆明市中级法院审判长张兆龙,审判员徐建斌,书记员段云萍,当场就对我诬判三年。五月底我拿到了昆明市中院的判决书。六月三日我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我一进监狱就被劫持到四监区弹棉花车间,我每天在车间就负责推流水板、塞枕套、塞被套、缝棉絮。之后改做手工,缝珠绣。负责我的狱警叫张楠、龙雪松,我有四个犯人包夹,上午两个犯人陪着我,让我背监规、监狱管理的东西、任长霞的东西、以及看乱七八糟的碟片,下午另外两个包夹就陪着我干奴工,直到晚上十点左右。

二零零五年三月我被转到集训监区,当时监狱将大部份被非法关押在女二监的法轮功学员都转到集训监区。监狱成立了专管法轮功学员的专管组。逼迫我们每天早上一起床差不多七点就开始坐小板凳,不准靠、不准坐坐垫、不准动,双手放在膝盖上,身体坐直,每天要从早上七点坐到晚上十一点,一个星期给一盆水抹一下身子,一天只准上三次厕所。晚上睡觉不给拉蚊帐。这样长时间坐小凳,我的屁股都坐烂了,疼痛难忍。当时专管组的警察是谢玲、孙琳爽、杨欢、夏昆丽、万雪梅、杨永芳、梁洁、王黎黎。

有一次警察从我身上搜出一首李洪志师父的诗以及一些大法弟子歌曲的歌词,警察夏昆丽、谢玲就用两副手铐把我吊在上顶楼的铁栏杆上,一只手铐一边,人呈大字状,我的双脚都几乎不能着地,就这样吊了四、五个小时才把我放下来。

二零零六年五月份,我被关进禁闭室,警察谢玲只让我带很少的卫生巾,还用各种方法侮辱我,让我大热天的穿着棉衣出去操练,每天从早上七点就开始,专门要让我们晒着太阳,操练到下午5点以后,吃完晚饭后就又关进禁闭室。每天也只让上三次厕所,每天只给一小瓶水喝。关禁闭期间,不给洗澡、不给用水、不给洗头、不给换衣服、不给洗被子。每天警察孙琳爽、谢玲、杨欢、万雪梅、夏昆丽、杨永芳、梁洁、王黎黎、周莹这些警察还用各种方法,轮番上阵来逼迫我写认罪书,让我放弃信仰,逼迫我看诬蔑大法的书籍、同时传假九评、浑水摸鱼、以假乱真。

我在禁闭室被关了近五个月,二零零六年九月,我从禁闭室出来调到监区,强迫我干奴工,缝鞋面、手工艺品、饰品,直到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六日我从监狱回家。

出狱三月又被绑架

我在监狱期间,二零零五年三月份,桥钢350厂的出纳金宗敏带着昆钢领导到监狱通知我开除我公职,让我签字,使得我从此就失去了工作。我回家后办了一张失业救济金卡,每个月450元,可以领两年。我再遭绑架后,安宁国保大队头目吴某(原在安宁看守所任所长)说我不配合他们,强行扣发我之后一年十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我回家三个多月后,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七日我从家里背着一包真相资料出门,准备到不远的一个村庄读书铺发真相资料,在路上的时候,安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桥钢保卫科的李卫国将我绑架,带着我回我家里抄家,抢走了我的法轮大法书籍、录音机、MP3、法轮功真相光碟、《九评共产党》退党手册等,抄家后将我带到安宁市国保大队,当天就将我劫持到安宁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这次我被非法关押了九个多月。在看守所多次被安宁市国保大队警察非法提审。在看守所里还被强制做奴工:用玉米叶编鞋子、捡豆(各种豆类)。

被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零七年九月初,昆明市中级法院到安宁市法院,也没通知家属,偷偷摸摸开庭,对我非法判刑六年。参与迫害的是昆明市检察院的检察员朱立,审判长后锋,代理审判员徐建斌、殷绍强,书记员彭超。九月中旬我拿到昆明市中级法院(2007)昆刑一初字第155号刑事判决书后,继续上诉,但是云南省高级法院不给从新开庭审理,下达(2007)云高刑终字第1468号刑事裁定书仍维持邪恶的原判。参与迫害的是:审判长李凤朝,代理审判员梵丽英、孔睿,书记员张琨。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我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这次一送监狱我就被关到禁闭室,每天早上七点钟开始在禁闭室门口操练,一直到晚上6点吃完饭前。两个犯人包夹我,白天的一个守着我操练,晚上一个守着我睡觉,禁闭室的蚊子多的简直像马蜂窝,不让漱口,不让刷牙,一个月才让洗一次澡。我在大太阳底下被曝晒着操练,一群警察还围着我逼着我将脚绷直了踏正步,就在我实在坚持不住的时候,忽然看见旁边草丛里正开放着一朵白色的小花,在炙热的阳光曝晒下,娇艳脱俗。我想:这么一朵小花在这样的烈日下都能开放的这样美丽,我是大法弟子,有师父在,有大法在,有什么过不去的?我一定能挺过去!”

我在禁闭室被关了两个多月。每天警察孙琳爽、谢玲、杨欢、万雪梅、夏昆丽、杨永芳、王黎黎、周莹这些警察,依然逼迫我放弃信仰,我坚定到底,一丝都不为所动。两个多月后我被劫持到集训监区,专管我的警察是梁洁,我在那里呆了五个多月,每天干奴工,穿珠珠、穿贝壳,像门帘一类的装饰品。二零零八年九月份我被转到七监区,每天被强迫做奴工,做衣服上的珠绣、裙子、衣服上的花边、装饰,我就这样在七监区做奴工一直到我回家。我一进七监区,狱警害怕我跟其他犯人讲真相、劝三退,就专门给我一个人关在一个监室,这一间就我和守我的两个包夹住,窗户用木板钉死,监室的门随时是禁闭的,不准任何人和我说话。可我仍然凭借对师父的坚信,在大法的无边法力下,我在如此密不透风的情况下,仍然劝退了好几十人,我在七监区被单独关在牢房近两年时间,之后由于监狱的犯人太多了,没地方住,还是安排了其他犯人来我这一间,进来之前还要交代不允许和我说话,也不许我和别人说话,但我仍然一点点的通过各种方法,尽量让他们看到大法弟子的美好,感受到大法的美好,劝她们三退。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六日我从监狱回家,家里人和桥钢保卫科的人还有我户口所在的太平镇司法所的李晓强来监狱将我接回家。到我出来的那一天,我脑子里记着我这次被非法关押六年中从看守所到监狱劝退的一百多人的名字,没有对自己遭遇的不满和愤愤不平,相反却为那些还没能听到真相的人感到惋惜和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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